目  錄
互連政策說明
互連政策說明
互連資格
互連資格
資格說明
連接使用規範
互連協議
互連協議
多邊互連協議-MLPA
雙邊互連協議-BLPA
互連政策說明

EBIX網路的同意使用權是以會員(IX/Carries/Tier 1 ISP/ Tier 2 ISP)為單位,符合互連資格條件的用戶必須向EBIX提出連結界接申請,並獲得EBIX審查同意後,始可申請界接交換服務
所有通過審查及連結界接完成之用戶可透過 EBIX網路相互通訊;連結會員以Peering方式申請連結進入EBIX必須簽署下列兩項服務交換協議之一,以便EBIX提供訊務交換及管理服務,且EBIX不保證參加之會員必定可以和其他會員交換,會員各自保留接受或拒絕的權力; 在技術可行的情況下,當網路擁擠時,與EBIX簽署BLPA連結之會員享有網路的優先使用權。